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最新消息首頁 進修研習活動競賽最新新聞人事室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會計室 內政部函以,有關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一案: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國民小學校網-桃園區新埔國小雙語亮點學校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內政部函以,有關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一案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11-16 | 人氣:117 一、依內政部112年11月7日台內移字第11209128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旨揭要點本次係為應111年6月22日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條次移列,修正援引條次。 1) 1120007240.zip 11-16 為提升公務同仁對於新修正之性騷擾防治制度... 11-16 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