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2次甄選一案,請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3年1月26日桃原教字第1130001088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
(一) |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
(二) | 甄選名額:市府1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7名: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及太魯閣族1名。 |
(三) |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
(四) | 甄選地點:另行通知。 |
(五) | 甄選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
三、 | 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如附件,亦可至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下載。 |
四、 | 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