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暨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