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委託國立中正大學辦理「114年中小學國際教育培力課程推薦講師實施計畫」,請貴校踴躍推薦推動辦理國際教育具豐富實務經驗3年以上之校長或教師,參與共通及分流課程講師培訓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116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計畫係為培育國際教育教師培力課程講師,建置講師資料庫,做為地方辦理培力研習之師資,以就近輔導中小學推動國際教育計畫,提升協助成效,降低運作成本。 |
三、 | 推薦講師擔任之課程: |
(一) | 共通課程: |
1、 | 知識:宏觀趨勢與國際教育(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2、 | 理念與政策:國際教育理念與政策(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3、 | 實務: |
(1) | 課程發展與教學。 |
(2) | 國際交流的規劃與資源。 |
(3) | 學校國際化。 |
(二) | 分流課程: |
1、 | 國際網路交流平台之註冊與實務應用。 |
2、 | 跨文化溝通教學設計與實作。 |
3、 | 新南向國家政經文化及教育發展現況(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4、 | 地方本位國際教育主題課程發展與實作(以具校本課程發展或偏鄉教育之實務經驗者為宜)。 |
5、 | 教育外交(以具本課程專業背景之教師為宜)。 |
(三) | 推薦名額: |
1、 | 每一推薦單位,每一門課程以推薦最多3位為原則。 |
2、 | 同一位被推薦者,以最多參加2門課程培訓為原則。 |
3、 | 若無符合資格人選可不推薦。 |
(四) | 推薦方式:各校推薦人選經由本局彙整推薦後,由國立中正大學召開審核委員會議,審核被推薦者學經歷資格之適任性。。 |
(五) | 注意事項:全程參與共通課程講師培力或分流課程講師培力者,可折抵各縣市國際教育中心辦理之校長暨教師培力當門共通課程或分流課程。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並請貴校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報推薦講師申請表及名單總表之word檔及核章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10029839@ms.tyc.edu.tw,俾利本局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