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115學年度國際教育補助計畫」─課程及國際交流2項申請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教署115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112號函、「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辦理。 |
| 二、 | 依前揭要點規定略以,國教署鼓勵並補助學校依個別條件、資源及需要,訂定各該學年度實施計畫,辦理課程及國際交流等工作。 |
| 三、 | 本年度申請期程自115年1月19日至3月6日下午5時止,,請貴校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etw2.edu.tw/)進行線上填報申請,並列印核章後上傳。 |
| 四、 | 依前揭要點第3點附表規定略以,國教署補助學校規劃辦理旨揭計畫各項目最高核定經費,分述如下: |
| (一) | 「課程」項目: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同時申請「國際教育教師共備社群」另增加核定5萬元。 |
| (二) | 「國際交流」項目:依申請類別及前揭要點核定經費;另本項目將優先考量網路交流及外國學校師生來訪之申辦。 |
| 五、 | 如有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中心-大園國際高中張小姐(電話:03-3813001#925);倘有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芎先生(電話:02-27301162)、熊亭筑小姐(電話:02-27301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