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辦理國小六年級學生申請報名桃園市111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資訊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月22日府教特字第1110021372號函辦理。
二、旨揭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就讀或設籍於桃園市之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二) 報名時間:
1、初選:111年2月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
2、複選:111年3月2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時。
三、本案簡章及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逕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陳小姐(03-3322101分機7581)。
四、 檢附旨揭鑑定簡章1份。